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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、我說男不近女倒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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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要免淫亂的事、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、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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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、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。 |
4 |
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、乃在丈夫.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、乃在妻子。 |
5 |
夫妻不可彼此虧負、除非兩相情願、暫時分房、為要專心禱告方可、以後仍要同房、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、引誘你們。 |
6 |
我說這話、原是准你們的、不是命你們的。 |
7 |
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.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、一個是這樣、一個是那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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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、若他們常像我就好。 |
9 |
倘若自己禁止不住、就可以嫁娶。與其慾火攻心、倒不如嫁娶為妙。 |
10 |
至於那已經嫁娶的、我吩咐他們、其實不是我吩咐、乃是主吩咐、說、妻子不可離開丈夫。 |
11 |
若是離開了、不可再嫁.或是仍同丈夫和好.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。 |
12 |
我對其餘的人說、不是主說、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、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、他就不要離棄妻子。 |
13 |
妻子有不信的丈夫、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、他就不要離棄丈夫。 |
14 |
因為不信的丈夫、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.並且不信的妻子、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.〔丈夫原文作弟兄〕不然、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.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。 |
15 |
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、就由他離去罷.無論是弟兄、是姐妹、遇著這樣的事、都不必拘束.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。 |
16 |
你這作妻子的、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.你這作丈夫的、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。 |
17 |
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、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。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。 |
18 |
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、就不要廢割禮.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、就不要受割禮。 |
19 |
受割禮算不得甚麼、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、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。 |
20 |
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、仍要守住這身分。 |
21 |
你是作奴隸蒙召的麼、不要因此憂慮.若能以自由、就求自由更好。 |
22 |
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、就是主所釋放的人.作自由之人蒙召的、就是基督的奴僕。 |
23 |
你們是重價買來的.不要作人的奴僕。 |
24 |
弟兄們、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、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。 |
25 |
論到童身的人、我沒有主的命令、但我既蒙主憐恤、能作忠心的人、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。 |
26 |
因現今的艱難、據我看來、人不如守素安常纔好。 |
27 |
你有妻子纏著呢、就不要求脫離.你沒有妻子纏著呢、就不要求妻子。 |
28 |
你若娶妻、並不是犯罪.處女若出嫁、也不是犯罪.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.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。 |
29 |
弟兄們、我對你們說、時候減少了.從此以後、那有妻子的、要像沒有妻子. |
30 |
哀哭的、要像不哀哭.快樂的、要像不快樂、置買的、要像無有所得. |
31 |
用世物的、要像不用世物.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。 |
32 |
我願你們無所挂慮。沒有娶妻的、是為主的事挂慮、想怎樣叫主喜悅。 |
33 |
娶了妻的、是為世上的事挂慮、想怎樣叫妻子喜悅。 |
34 |
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。沒有出嫁的、是為主的事挂慮、要身體靈魂都聖潔.已經出嫁的、是為世上的事挂慮、想怎樣叫丈夫喜悅。 |
35 |
我說這話、是為你們的益處.不是要牢籠你們、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、得以殷勤服事主、沒有分心的事。 |
36 |
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、女兒也過了年歲、事又當行、他就可隨意辦理、不算有罪、叫二人成親就是了。 |
37 |
倘若人心裡堅定、沒有不得已的事、並且由得自己作主、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、如此行也好。 |
38 |
這樣看來、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.不叫他出嫁更是好。 |
39 |
丈夫活著的時候、妻子是被約束的.丈夫若死了、妻子就可以自由、隨意再嫁.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。 |
40 |
然而按我的意見、若常守節更有福氣.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