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 命 記 第 14 章
1 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.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、也不可將額上剃光.
2 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、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、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。
3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喫。
4 可喫的牲畜就是牛、綿羊、山羊、
5 鹿、羚羊、麃子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黃羊、青羊。
6 凡分蹄成為兩瓣、又倒嚼的走獸、你們都可以喫。
7 但那些倒嚼、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喫的、乃是駱駝、兔子、沙番、因為是倒嚼不分蹄、就與你們不潔淨。
8 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、就與你們不潔淨.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喫、死的也不可摸。
9 水中可喫的、乃是這些.凡有翅有鱗的、都可以喫、
10 凡無翅無鱗的、都不可喫、是與你們不潔淨。
11 凡潔淨的鳥、你們都可以喫。
12 不可喫的、乃是鵰、狗頭鵰、紅頭鵰、
13 鸇、小鷹、鷂鷹、與其類.
14 烏鴉與其類.
15 鴕鳥、夜鷹、魚鷹、鷹與其類.
16 鴞鳥、貓頭鷹、角鴟、
17 鵜鶘、禿鵰、鸕鶿、
18 鸛、鷺鷥、與其類.戴鵀、與蝙蝠。
19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、是與你們不潔淨、都不可喫。
20 凡潔淨的鳥、你們都可以喫。
21 凡自死的、你們都不可喫、可以給你城裡寄居的喫、或賣與外人喫.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。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
22 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、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、十分取一分。
23 又要把你的五穀、新酒、和油的十分之一、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、喫在耶和華你神面前、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.這樣、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。
24 當耶和華你神賜福與你的時候、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、若離你太遠、那路也太長、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裡去、
25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、將銀子包起來、拿在手中、往耶和華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去。
26 你用這銀子、隨心所欲、或買牛羊、或買清酒、濃酒、凡你心所想的、都可以買.你和你的家屬、在耶和華你神的面前、喫喝快樂。
27 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、你不可丟棄他、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。
28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、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、都取出來、積存在你的城中。
29 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、和你城裡寄居的、並孤兒寡婦、都可以來、喫得飽足.這樣、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、賜福與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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