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sted on: 2019-02-12

2018年12月份文章分享

我們要重新認識信徒和門徒的身分

耶穌雖然在福音書中很清楚地說出門徒的定義(參約8:31-32、13:35、15:8),可是,還有很多人會用自己的定義來取代耶穌的定義。舉一個例子,有些人認為一切口裡說自己是基督徒的人就是「門徒」了,這完全淡化了聖經中「門徒」真正的意義。 由於人很難忽略耶穌在聖經中,對門徒身分定下的嚴格要求(參太10:37-39,路14:25-33),所以,便有兩等基督徒的教導–一是信徒,是相信耶穌的人;二是門徒,是既相信耶穌,又委身耶穌的人。按著這「兩等基督徒的觀念」,教會出現了一個現象和假說–我們會認定信徒可以很多,門徒卻是很少,並且這兩種人也能進天國。 這種教導有力地中和基督叫我們使人作門徒的命令,因為若有人要成為門徒,就要委身基督,否定自我,甚至忍受艱苦;因此,按著人性而言,我們都不會甘願作門徒,也不會使人作門徒。如果我們可以隨意選擇,相信大多數人也會選擇作個「平信徒」,特別是如果他們以為不用作門徒,將來也可以進天國。 然而,新約中沒有任何經文教導我們,基督徒分成兩等–有信徒和門徒之分。我們讀一下使徒行傳,便會發現經文中多次提到「門徒」,並且顯然不是指到一些更高等、更委身的信徒,而是每一個信耶穌的人都是門徒。
事實上,門徒稱為「基督徒」是從安提阿起首。(參徒11:26) 耶穌也肯定不會認為,信徒是否成為一個門徒是一個次要、可有可無的選擇。耶穌知道人們只在口頭上承認相信,並不保證是真心相信。他也知道,真正相信他是上帝兒子的人,會在行為上表現出他們的信心–馬上會成為他的門徒–渴望順服和討耶穌喜悅,會自然地遵守他的道,以他的道為中心。他們隨著學習和遵守耶穌的命令,慢慢會明白真理,不再受撒旦的欺哄和罪的壓制。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:「你們若繼續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門徒了。你們將認識真理,真理會使你們自由。」(約8:31-32) 這是一個不可否定的事實,就是耶穌是在向一些剛剛相信他的人發出呼召,叫他們作他的門徒。耶穌沒有向這些初信主的人說:「你們可以在將來某個時候,才考慮是否願意踏出下一步,委身成為我的門徒。」不是這樣,耶穌向這些初信主的人說話的時候,就已經認定他們是他的門徒,就像信徒和門徒就是同義詞一樣。耶穌告訴這些初信的人,藉著遵守他的話,便能夠證明他們真是他的門徒,是一個表裡一致的信徒。 所以,耶穌馬上向那些初信者發出挑戰,叫他們試驗自己。耶穌說「如果你們真是我的門徒」,表明耶穌知道有些人可能並不真是他的門徒,只不過是口頭的門徒罷了,這些人可能是在欺騙自己。如果他們能夠遵守耶穌的道,才肯定是耶穌真正的門徒。 此外,我們有另外一段主要的經文,就是馬太福音28章18至20節,這段經文使到「兩等基督徒–門徒是更高層次委身的信徒」的理論不能成立。在大使命中,耶穌主要的命令是「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」,而施洗、教導是實行的途徑和方法。使徒行傳2:37-42記載了使徒如何踐行大使命,他們傳講福音,為認罪悔改的初信者即時施洗,他們視信徒就是門徒,凡主所吩咐的,都教導他們遵守。聖經記載說:「那一天,門徒約添了三千人。」

下一篇分享